2010年、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2012年国家公务员?
2010年、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2012年国家公务员?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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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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