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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2012年招聘80名工作人员
川北医学院2012年招聘80名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川北医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本公告附件1)相关岗位学历学位、学科专业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符合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文件附件1公布专业且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应聘者请查阅川北医学院人事处网站相关人才需求信息。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川北医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80名。具体岗位见《川北医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川北医学院网站(www.nsmc.edu.cnhttp://www.sdsgwy.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