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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江苏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考试简章(3)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按5:5的比例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09年10月30日9:00~16:00,地点为武进区人事考试中心(淹城广场入口斜对面)。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名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均要求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①200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证书;其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②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各类证书。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60分及格。面试时间:2009年11月1日,面试地点:武进区人事考试中心。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按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推荐进入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前,本人属社会在职人员并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后,进入考核程序,不能按时提供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考核后,由区人事局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7天。
四、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核表》,报区人事局审批。
事业单位新聘的工作人员,初聘期为一年。初聘期内,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初聘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人自谋职业。
五、本简章由武进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岗位表.xls
常州市武进区人事局
2009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