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淮安市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警务辅助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在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作,主要从事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等警务辅助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有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独立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5月14日至2007年5月16日期间出生);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能够适应24小时轮值班次;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无文身,无精神病史;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因公(工)死亡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7.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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