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禹城市户籍(父母或夫妻一方具有禹城市户籍);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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