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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公告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公务员考试信息网  来源:www.sdsgwy.com  发布时间:2025-05-15 18:04:00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宁事招公告(R)〔2025〕9号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编外工作人员,工作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http://amr.nanjing.gov.cn)、各招聘单位等网站同步发布。
     
      有关招聘岗位信息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附件: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5年11月26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5年11月26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2.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根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毕业院校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3.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6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服务中心网(www.njzjpx.cn)点击“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网络报名(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36.139.83.254:32006/)。
     
      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时请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在职人员提供各类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单位社保缴纳记录)。
     
      (4)相关岗位资格条件中所列经历的佐证材料,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根据所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7日16:00。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在资格初审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3.核减(取消)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4.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者须在2025年6月5日9:00起登录招聘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招聘报名系统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25-85401869。
     
      5.应聘人员要求
     
      (1)报考者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者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25年6月14日,考点设在南京市,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及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请勿缺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公布。
     
      2.面试
     
      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等;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在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公布。
     
      (2)面试由招聘单位按照批准后的公开招聘方案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
     
      面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管理协调能力及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水平,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公布。
     
      (三)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招聘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招聘单位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25-84648594
     
      (三)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025-84648590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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