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附属光明学校2024年秋季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赴北京、重庆定点招聘教师30人(2)
三、资格初审
学校对线上报名的考生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的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所有报名的考生均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递交材料并参加考试。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笔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资格初审的结果将以短信的形式通知考生。
四、笔试
笔试的时间、地点,招聘单位将以短信的形式通知考生。
专业笔试考一科,为客观题及主观题,内容主要为学科能力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招聘组织单位根据岗位数量,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照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按实际符合要求的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考生笔试结束后当天公布笔试成绩,并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以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大学附属光明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由本人参加,现场核验以下材料,查原件收复印件,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面试当天,具体安排将以短信形式通知。
六、面试
(一)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在深圳大学附属中学网站、深圳大学附属光明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同时以短信的形式通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二)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学校结合考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实际拟聘名额确定入围体检名单。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学校通过加试决定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线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官方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深圳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官方网站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事业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备案同意聘用后,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试用期
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十、其它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考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须承诺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在赴外招聘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及应聘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
深圳大学附属中学官网:http://www.sdsyfz.edu.cn/
咨询电话:0755-66883228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深圳大学附属光明学校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