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2)
(六)体检。
(1)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由我校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由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是否依次递补,确定人员后组织体检。
(2)对在体检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相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七)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名称等。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及时进行复查。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核、聘用、入编、工资等手续。
2.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3.批准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监督电话:0771-2348071,监督邮箱:gxzlgcjd@163.com
(三)招聘联系人:潘老师、刘老师,0771-2348051,2348019。www.sdsgwy.com
免责:本网站所收集的资料来源于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更多]
评论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点击查看评论详情!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