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上半年考试招聘劳务派遣人员59人(2)
七、体检
(一)考试总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招考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二)体检由党群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选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由党群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直接通知考生本人。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学籍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考核对象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九、用工管理
(一)经体检考核公示无异议者,审核确认为拟录用劳务派遣人员。
(二)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到用工单位报到,用工单位委托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者,取消用工资格。
(三)在考核和试用环节出现考生自动放弃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用工或试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劳务派遣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依法解除用工关系。
十、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公开本次招考举报监督和咨询等相关联系电话。
(一)监督电话
中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26)2333468,受理举报。
(二)咨询电话
中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0826)2877981,联系人:雷老师、谢老师
(三)网络报名技术支持
(报名期间09:00-17:30)
服务电话:(028)83336031、(028)85141851
客服1号(QQ:3160400169)
客服2号(QQ:3568419041)
十一、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报名期间保护好登录密码,严格保护个人信息,谨防泄露冒用,网上报名时留下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因自己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由中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五)本次公告同时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gajkq.guang-an.gov.cn/)、考生之家APP发布。
中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24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