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文件精神,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实现就业,巩固脱贫成效,结合工作实际,乐昌市林业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乐昌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
序号
公益性岗位名称
岗位数量
是否乡村公益性岗位
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
招用
条件
薪酬待遇(不含个人应缴社保)元/月
联系
方式
1
保绿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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