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详见大庆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dqsy.net/)。
二、招聘计划
序号岗位需求学科、专业学历学位人数
1辅导员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类、思想政治教育类、心理健康教育、应用心理、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临床与咨询心理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3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2.符合我校发展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为学校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3.应聘人员应在2025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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