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及单位空编情况,按照《柞水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用人单位申请,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柞水县县直部分空编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选聘)县直机关公务员6名,县直党群系统全额财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县直政府系统全额财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详细选调(选聘)职位及名额见附表)。
二、选调(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选聘)范围
选调公务员范围:全县范围内,县及县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参加一级科员岗位选聘的已享受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待遇的人员,选聘后按选聘的岗位重新核定相应的工资标准。
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范围:全县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管理岗位九级职员,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人员。机关和参公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报考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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