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以骨科、皮肤科、烧伤科、康复医学科为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系长治医学院附属医院、长治医学院第四临床学院、山西中医药大学临床教学医院、山西医科大学临床教学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
根据医院业务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57名,其中专职博士2名,硕士研究生24名,本科生23名,专科6名,高中2名,医学博士研究生常年引进。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相应学历和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3.具备胜任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在职人员报名,需取得原单位的同意。
5.下列情形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博士研究生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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