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勤务辅警16名(限男性)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富顺县常住人口或取得富顺县《居住证》的县外人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90年3月17日至2007年3月2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能力,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录用(需提供证明材料),身高1米68以上,体貌端正,无纹身、染发、穿耳;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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