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园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校园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校园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2024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校园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
(七)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八)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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