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6〕4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
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
根据人员编制、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共招聘教师51名,其中县直中小学46名、农村小学5名(面向1999级、2000级普通中等师范生)(附件1)。
四、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2、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3、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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