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数共38名
1.社会工作者28名;
2.养老机构服务人员10名。
(二)岗位条件:
1.拥护党的政策,组织纪律观念强;
2.保定市户籍(不含雄安新区、定州市);
3.出生日期在1987年2月23日至2005年2月23日之间;
4.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心理素质良好。
(三)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学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报名人数低于计划招聘数,全部进入后续环节并实行末位淘汰制,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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