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
(二)招考对象。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出具普通话合格证明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及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参加本次招聘并最终被聘用到教师岗位上,到岗时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在订立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4.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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