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主要职责为协助人民警察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招聘名额
共招聘15名,男性。
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92年8月15日至2004年8月15日之间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7年8月15日之后出生);
(三)具有保定市户籍(含各县、市、区),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本省户口;
(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同等条件下应届毕业优先)、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形象良好,体形端正,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低于标准体重的15%以上;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无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隐性疾病和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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