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从事教育工作。
2.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
3.年龄要求:报考学前教育事业编(管理岗位)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且要求连续在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担任教学副园长及以上职务三年以上。报考学前教育事业编(非管理岗位)教师和劳动合同制教师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4.户籍要求:温州户籍或温州生源(指参加高考时户籍在温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确认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
5.学历要求:报考学前教育事业编管理岗位和满3学年岗位的(含事业编和劳动合同制),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学前教育(全日制)教师岗位的(含事业编和劳动合同制),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6.教师资格证: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或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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