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0、2021、2022届毕业生及其他社会在职人员。区内公办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二)教师资格: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属于普通高等院校2020、2021、2022届毕业生或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应聘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的,考生须承诺在试用期结束前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年龄:应聘中学(含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学科)的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5日以后出生),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学科)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1月5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应聘完全中学、普通高中、初级中学、小学教师岗位(学科)的,或职业技术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学科)的,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应聘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学科)的,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特殊教育学校引进教师,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五)专业:报考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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